一是由被动监督转变为主动监督。财政一体化“政府采购模块”未启动前,建立政府采购流程人工登记制度,不断完善内控机制,改变“项目推着人跑”的模式,结合年初预算,主动与预算单位对接,提前运筹,主动梳理在采项目进程,积极推进项目的进度,提高采购效率。
二是由过程监督转变为绩效监督。实施招标资料备案制度,通过招标现场的视频音像资料,实现财政监督的功能覆盖,着力加强采购项目的需求管理和履约验收,建立以价格、效率等要素为核心的合理的结果评价依据和指标体系,强化项目的绩效考核,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。
三是由静态监督转变为动态监督。对项目实施“以时间为节点”,以“内容为目标”的动态进度管理机制,及时掌握项目的过程。同时对代理机构实施动态考核机制,同采购单位共同实施一项目一考核的办法,从代理人员、现场组织、政策落实、法规执行等方面进行打分评比,形成动态考核记录,提高项目采购质量。